(一)制定全国职业教育管理考务管理的技术性文件,指导地方和院校、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管理考务工作。
(二)制定全国职业教育管理申请建站资格,提供技术服务条件。
(三)对全国职业教育管理考评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、管理,承担行业、企业职业教育管理考评人员的任职资格考核。
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测评细腻化建设推广工作。
(四)组织实施全国统一职业教育管理工作。
(五)负责质量督导各省市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制度的开展、落实工作。
(六)负责策划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在全国的宣传推广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