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职业教育人才管理中心相关的日常工作,为职业教育人才管理中心的其他主要机构服务,并执行这些机关制定的方案与政策。
(一)负责鉴定与测评相关的日常工作;
(二)负责NOCETC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,编制年度重点工作;负责NOCETC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。
(三)负责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信息的综合、报送、发布和信息服务工作,承担有关专报、简报、刊物的编印工作;指导NOCETC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信息工作。
(四)负责合作交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规划、建设与管理,指导系统信息化建设,承担NOCETC办公自动化、信息网络的建设、管理和维护工作。会同相关处室组织、指导、协调有关单位对NOCETC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相关数据进行收集、综合。
(五)承担NOCETC机要保密、公文处理、党史研究、档案管理、大事记等工作;
(六)负责NOCETC建站资格审核工作,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坚决不予开展培训工作;
(七)负责NOCETC重要会务保障、安全保卫、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等工作。
(八)完成NOCETC交办的其他事项。